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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独董被罚一点不冤枉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周科竞 网编:王巍 2021-11-21

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一审判决落槌,多名独董被判承担5%-10%不等的巨额连带赔偿责任,金额分别为1.23亿元、2.46亿元。有观点认为这些独董被罚有点冤枉,毕竟在上市公司获取的薪酬普遍较低,一般在10万元左右。但本栏却认为,财务造假公司的独董被重罚一点不冤枉,即便是从上市公司领取一分钱薪酬,只要是担任了独立董事,就要负起责任,重罚也是给其他独董敲响警钟,要干就好好干,别瞎混日子坑股民。

当独立董事不是享受福利,不是拿了钱整天就是喝茶看报,对于自己任职的上市公司,总得加以了解,对于公司的各项业务,不能说样样精通,但总得略知一二。如果就是雇几个人当个独立董事充充数,又何必找什么业内专家?这样也就失去了独董存在的意义。

独立董事是要负起相关责任的,他需要帮助投资者把关,当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时,即使做不到阻止,也应该投一个反对票,或者在声明中直接提出自己的质疑,以及认为其中有哪些蹊跷之处,为股民拉响警报,引起股民的关注和警惕。

对于财务造假的公司来说,其独立董事至少是有失察之责的。一般来说,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聘用,而上市公司事实上的话语者就是大股东,所以说虽然是全体股东在支付独立董事薪酬,但是独立董事也知道,真正决定自己能不能拿到这份酬劳的,还得是大股东。所以说,独立董事有可能在大股东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迷失自己的定位,忘记自己应该维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从而为大股东投出无保留的赞成票。

所以本栏说,不能仅看到独立董事的薪酬高低,同时还要注意到他们的责任重大,能够让公司用虚假的业绩糊弄投资者这么长时间,不能否认独立董事在其中的作用,如果独立董事直接说明,公司业绩存在看不懂的地方,请投资者认真思考,这也能引起广大投资者的重视,其中难免会有对财务有所研究的人注意到公司业绩的不科学之处,然后在大家的共同探讨中,将会发现其中的问题所在。

由于独立董事的不作为或者选择性不作为,导致广大投资者没能觉察到上市公司的造假信息,当管理层加以调查的时候,公司股价早已一落千丈,此时就算是投资者想止损出局,损失也是非常惨重的。

现在管理层处罚独立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仅是非常科学的,同时也是十分必要的,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造假东窗事发的时候,公司的价值早已被掏空,投资者很难通过诉讼来实现自己的权益,因为胜诉没有什么悬念,但执行却很困难,此时如果有独立董事连带赔偿,不仅能够震慑其他同样情节的独立董事,同时也给投资者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提供了物质保障。

北京商报评论员 周科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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