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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全国首个“破产人”产生!个人申请破产后,可以不用还债?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马嫡 实习记者 薛典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1-11-10

北京商报(记者 马嫡 实习记者 薛典)申请个人破产,就可以不用还债吗?最近全国首个“破产人”在深圳产生的消息引发热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呼某满三年免责考察期后,100余万元未清偿债务就能免去。此前只有企业资不抵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什么时候个人也能申请破产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成为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呼某案便是深圳中院裁定的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件。

那么,一些人关心,有了深圳的先例,个人申请破产后,是不是可以不用还债?债权人利益会不会影响?

首先要说明,个人破产不等于免责,债务人提出申请,然后法院要基于很多事实来做判断,他是一个“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还是实际具有高消费能力但是恶意逃废债。设立免责考察期也是为了鼓励个人努力创收改变债务。

此外,即便法院批准债务人剩余的债务不用还,如果有关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关系人发现债务人存在欺诈行为,那么他仍然可以向法院提出主张,请求法院撤销免除未清偿债务的裁定。

这里要提醒债权人的是,个人破产难免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目前全国尚未建立统一的个人破产制度,各位当事人要特别注意相关案件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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