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基金机构频道

高盛:证监会对其成为高盛高华证券唯一股东准予备案 将收购目前尚未拥有的剩余股权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宇阳 李海媛 网编:孟凡霞 2021-10-18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10月18日,高盛GoldmmanSachs(以下简称“高盛”)在其同名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中国证监会已对高盛成为旗下中国合资企业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高华”)唯一股东的事项准予备案。高盛将收购目前尚未拥有的高盛高华股权。

此外,高盛表示,获得高盛高华的全部股权将为高盛在中国的长期发展和成功提供更佳的定位。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华”)运营的业务部门现正开始迁移至高盛高华,这个过程完成之后,高盛高华将更名为高盛(中国)证券有限公司。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高盛高华成立于2004年12月,目前高盛及北京高华分别持有其51%、49%的股权。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