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财经新闻中心 > 保险频道

湖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文耀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孟凡霞 宋亦桐 网编:孟凡霞 2021-04-3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4月3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湖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文耀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串供堵口,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带彩娱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银行贷款审批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违规处置银行抵债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公告指出,文耀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党性原则丧失,把国家赋予的金融管理权当作谋取私利的筹码,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相互利用,索贿受贿,擅权滥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文耀清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附文耀清简历:

文耀清,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湖北当阳人,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招商银行宜昌支行行长;

2006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宜昌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湖北银行行长助理兼宜昌分行行长;

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湖北银行党委委员;

2012年2月,任湖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