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要闻中心 > 政经频道

国务院: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范围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常蕾 网编:陶凤 2021-04-22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常蕾)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