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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不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程铭劼 赵博宇 网编:肖玮 2021-03-23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3月23日,据教育部官网信息显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家长要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注意培训机构的资质,同时避免一次性缴纳大量费用。

具体来看,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家长务必先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同时,家长需注意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广大家长强调,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向您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此外,家长还要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在签订培训合同时,请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的,请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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