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海媛)1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东海基金作为某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及交易参与人,在发行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因此被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
据悉,海通证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存在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同时,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规情形。
同时,交易商协会也披露了海通证券子公司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期货”)、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的违规行为。相关公告提到,上述2家公司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通过其作为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同时,通过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此外,东海基金也因作为某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存在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债券的行为,破坏市场秩序;同时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综上,交易商协会根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7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海通证券、海通期货、海通资管,以及东海基金予以警告,并责令上述主体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交易商协会表示,已将上述公司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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