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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程铭劼 赵博宇 网编:肖玮 2020-12-23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12月23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新修订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也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同时,《办法》还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此外,《办法》还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理办法,以及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

据了解,《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于2013年审议通过,经过6年的实施,各单位累计撤销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600余个,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000余个,对引导学位授予单位主动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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