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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特发公告称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赵述评 翟枫瑞 网编:赵述评 2020-11-25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翟枫瑞)11月25日,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发布关于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股票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25日期间已触发“伊力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伊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同时决定在未来四个月内(即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3月26日) 再触发“伊力转债”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

据了解,伊力特于2019年3月15日公开发行了87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76亿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8.7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伊力转债”。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当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伊力特自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伊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伊力转债”的赎回条款。

对于此次不提前赎回“伊力转债”,伊力特表示,考虑到公司“伊力转债”存续时间相对较短,同时募集资金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项目规范使用,综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及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伊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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