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姚倩)11月2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文称,国家医疗保障局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研发了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是国家医保局为医保相关的参保人、经办人员、医护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等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信息标识,是打通医保全流程便民服务的金钥匙。
11月24日,全国首张医保电子凭证在山东省济南市激活。截至目前,累计全渠道用户量超过3亿,河北、上海、浙江、福建、山东、安徽、四川等29省份医保电子凭证已在医院药店开通使用,接入定点医疗机构超过2.6万家,定点药店超过7万家,预计年底可在全国所有省份开通使用。
国家医保局表示,各地积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实现互联网医保服务无卡办理,促进医保脱卡结算,切实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医保服务,为打赢新冠肺炎防控战役和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提供了有效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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