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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13家企业IPO迎考 审核数创新高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凤茹 网编:王岳 2020-11-20

11月19日,A股市场迎来13家IPO企业同日上会的盛况,这一数量创下年内单日审核数量的新高。当日上会的企业中,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线缆”)曾有过暂缓表决经历。最终13家企业能否顺利过关圆梦A股,答案即将揭晓。

IPO同日迎考

根据安排,11月19日,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通线缆13家企业迎来IPO大考。

据Wind数据统计,单日13家IPO企业集体上会接受审核的情形创下年内单日上会数量的新高。

具体来看,13家企业中,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森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家公司拟上市地点为科创板。选择冲击上交所主板、创业板的也分别有4家企业,其中冲击上交所主板的企业包括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通线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则聚焦于创业板。

当日上会的13家企业中,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唯一一家冲击深交所中小板的企业。

从区域分布来看,13家企业来自7个省(市),其中江苏籍的企业数量排名居首,有5家,来自浙江的企业共有3家。北京、上海、四川省、河北省、广东省各占了1个名额。

按照证监会行业划分,13家企业中,江苏安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专业设备制造业的企业,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教育行业企业。

Wind数据统计,13家企业中,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募集资金数额最高,约31亿元。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家公司预计募集资金数额也在10亿元以上。

华通线缆曾被暂缓表决

上述IPO大考的13家企业中,由于之前被暂缓表决,因此华通线缆此次IPO能否顺利过会,受到较高的关注度。

据招股书显示,华通线缆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数据显示,2017-2019年,华通线缆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约19.04亿元、26.15亿元、29.55亿元,对应的归属净利润约分别为8817.44万元、8894.74万元、12328.24万元。

证监会官网显示,2019年6月,华通线缆向证监会报送IPO申报稿。据招股书显示,华通线缆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张文勇、张文东、张书军和张宝龙,张文勇和张文东为兄弟关系,张书军为张文勇之子,张宝龙为张文东之子。发行前,张文勇、张文东、张书军和张宝龙合计持有华通线缆41.07%的股权。

首发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华通线缆补充披露认定张文勇、张文东、张书军和张宝龙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相关规定,一致行动协议是否明确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

今年4月,华通线缆进入预更新披露状态。时隔5个月后,9月11日,华通线缆上会接受审核。不过,华通线缆首次出师不利。据证监会官网披露的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3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华通线缆首发申请遭暂缓表决。

关于此前被暂缓表决的原因,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华通线缆进行采访,但相关人士表示“现在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被问及审核结果时,前述人士称,还是等证监会的通知。

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华通线缆IPO审核结果暂未出炉。

被否案例较同期明显减少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进入2020年以来,IPO企业的审核效率、整体过会率保持较高水平。

据Wind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1月18日,共审核了516家次企业的IPO申请。其中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首发申请被否。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创业板注册制下首家被否的企业。

而去年同期,共审核了237家次的IPO申请,其中有19家企业有过被否的经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认为,从审核效率、过会率来看,全面注册制的前奏已经奏响。注册制下,除非信披违规、企业盈利基本面遭遇重大不确定性等因素,大部分企业都应该被允许上市,取消大部分IPO规则性壁垒,让企业顺利融资。被否案例减少,是注册制顺利推进的标志。

据媒体报道,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孙念瑞11月19日表示,随着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先后落地,改革第三步——全市场注册制将适时稳步推进。注册制之下,企业发行上市效率明显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也稳步提升。

盘和林谈到,注册制不是IPO狂欢,不是发了股票就万事大吉。如果对于信披的配套制度不够完备,则最终会出现上市公司失信,从而影响投资人的市场信心。注册制下,IPO改革主要应该抓信息披露,在买者自负原则下,首先要做到买者对于企业信息应知尽知,信息对称是注册制顺利推进的前提条件。

在牛牛金融研究总监刘迪寰看来,注册制下,IPO改革需要把握好多重关系。“首先是中介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注册制下,承销能力是关键,了解公司价值,为企业做好更优质的服务是保荐承销商要考虑的问题。不仅如此,严监管时代到来,中介机构责任被压实,如何在服务好客户的同时发现问题,不产生执业风险也是难题;其次是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问题,注册制下,新股供给增加,如何让投资者认可价值,如何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也是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最后是监管层和中介机构、企业、投资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在新股供应增加的同时,如何做好退市制度落实,保障投资者利益,也是不能回避的问题。”刘迪寰如是表示。

北京商报记者 刘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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