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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互助平台监管难在哪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陈婷婷 周菡怡 网编:王岳 2020-09-14

前有“扫楼式”筹款、后有“抢生意”大打出手……网络互助平台在不断扩大规模、下沉市场的同时,也被迭出的乱象频推上热搜,而近日银保监会更是公开“点名”网络互助平台。9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采访了水滴筹、相互宝等多家业内头部网络互助平台,各平台纷纷呼吁,期待监管更多指导,呼吁互助监管尽快落地。

作为健康保障市场中杀出的一匹“黑马”,网络互助平台近年来发挥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覆盖面中的重要补充作用。而从2011年国内首个网络互助平台“抗癌公社”成立至今,十年光景,网络互助平台已发展到了将超3亿的客户规模。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二季度,网络互助累计注册用户超过3.4亿人、平台超20余个;累计受助用户超过8.45万人,全行业件均13.21万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网络互助平台对那些社会保障并不是很充分,同时也没有商业保险的人发挥了很大的保障作用;此外,网络互助平台对于民众的风险意识、保障意识,其实有很好的普及和提升作用。

然而,网络互助疾速扩张的背后,其乱象丛生的状况也颇为引人注目。

今年4月,一则水滴筹、轻松筹员工在医院上演“全武行”的新闻登上热搜,也引发了民众对于网络互助平台恶性竞争的质疑。8月,百度“灯火互助”平台灯火“熄灭”退出市场,使得30万参与会员的保障互助资金“无家可归”的消息,更是将互助平台可持续性经营之问推上风口浪尖。问题不止于此,资金流向不明、随意修改规则提高会费、“扫楼”筹款、编撰夸大其词模板化催泪故事频频见诸报端……

然而,由于对网络互助属性始终存在争议等原因,网络互助至今尚未纳入监管。不过,网络互助身处监管“无人区”的现状或将成过去,近日,银保监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以下简称“打非局”)发表名为《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表示,相互宝、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会员数量庞大,属于非持牌经营,涉众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前置收费模式平台形成沉淀资金,存在跑路风险,如果处理不当、管理不到位还可能引发社会风险。

“把网络互助平台纳入监管,尽快研究准入标准,实现持牌经营和合法经营。”打非局如是表示。

而上述表态也被业内人士解读为“银保监会将把网络互助平台纳入监管的征兆”。

网络互助平台头部公司也呼吁互助监管的落地。“期待监管更多地指导,相信这将是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水滴互助也一直在呼吁相关部门尽快落实互助监管,提升行业准入门槛规范市场,为下一步互助行业的发展和广大用户的保障提供更清晰的指导。”对此,相互宝和水滴互助分别回应称。

从2011年星星之火至今年的燎原之势,缘何十年间网络互助自诞生以来便长期处于监管“真空带”?平台纳入监管难在哪儿?

“监管层可能也在观察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或者尚未明确具体的监管单位。”康爱公社创始人张马丁表示,“网络互助平台的监管难点在于如何定性具有创新性的网络互助,如何平衡其与商业保险的关系、采用何种监管方式。”

某寿险公司负责人表示,监管出现真空是新模式发展早于监管的必然现象、正常现象。监管的难点在于新模式还在快速发展变化中,没有经验可循。

国家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网络互助虽然不属于现代意义上和法律意义上的保险,但其与商业保险本质相像的地方有三:一是采用商业保险式的风险选择手段;二是风险发生和机制运行符合大数法则;三是实施互助共济的风险分摊制度安排。在本质上,网络互助平台从事的经营属性还是“大保障”范围的业务。

在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张琳看来,要引导网络互助纳入到现有保险监管体系中,设定规范性的市场运营机制,健全会员准入标准体系和事后评估审查体系,要求互助平台进行报备,防范逆选择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

具体而言,张琳建议,互助平台应做好各互助计划加入条件的告知,完善客户服务,规范宣传用语,改进提示与说明方式,保障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建立专业化核赔机制,对于有争议的互助案件,完善后续纠纷解决通道。明确说明互助金的性质和用途,提供第三方调查机构及其资质情况。完善计提费用的方式,互助平台的管理费用应与互助金阶梯式挂钩,理赔金额越多,管理费用所占比例呈递减趋势,降低互助平台的道德风险。此外,互助平台应配置合理的风控队伍。

“但是网络互助平台和保险公司之间差别不小,所以不能将对于后者的监管方式完全套用到前者之上,以至于将其‘管死了’。”朱俊生认为,在网络互助平台之中,行业自律监管也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他还建议称,网络互助市场应该建立成熟的关停与退出机制。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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