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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回应2批次产品警示标识不合格:表述方式不同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孔文燮 网编:赵述评 2020-09-11

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孔文燮)2020年9月1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布网络平台销售儿童家具质量抽检情况,结果显示,近期上海市监局对天猫、京东、1号店3个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25批次儿童家具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查,有1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72%。不合格项目分别是边缘及尖端、孔及间隙、底座静载荷试验和警示标识四项。

在公布的抽检情况中,宜家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在天猫IKEA宜家家居销售的2批次产品被检出警示标识不合格。其中一款是标称生产企业(或供货)为“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标称商标或品牌为“IKEA”、型号规格为“IKEA00000415”、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9-11-1”的“SUNDVIK桑维加长床”;另一款是标称生产企业(或供货)为“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标称商标或品牌为“IKEA”、标称型号规格为“IKEA00000967”的“IKEA宜家PAHL佩尔书桌现代北欧3种高度可调节儿童学习桌”。

关于宜家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称,警示标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由于儿童安全防范意识较低,相应的警示标识可以警示儿童和家长防范未知风险,保证儿童安全使用产品。宜家的两款产品在警示标识上分别标注了“建议使用年龄(岁):+3”和“建议使用年龄(岁):8”,而标准要求应在使用说明中明确标示适用年龄段“3岁~6岁”、“3岁及以上”或“7岁及以上”,与标准要求不符。

对此,宜家中国方面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相关的产品宜家是有适用年龄的警示标识的,但是目前关于适用年龄的标识存在不同的表述方式,宜家已经与相关部门就此事保持密切沟通。

此前2020年1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抽检结果,标称生产企业为“宜家瑞典有限公司,境内授权代理机构: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产地为“瑞典(代理机构:上海)”、标称商标为“IKEA”、规格为“货号:503.270.67 1(2),503.207.67 2(2)”、型号为“奥菲”、生产日期或批号为“座和靠背20180914,其他配件(检样20180919,备样20180921)”、等级为“合格品”的一款“奥菲儿童书桌椅”被检出“警示标识”项目不合格。

2019年4月、2019年1月和2017年9月,宜家家居还有三次因“警示标识”不合格分别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列进质量黑榜。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平台选购儿童家具时,应关注产品介绍中有没有提及产品执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8007-2011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应选购标注该标准的产品,并重点查看报告中结构安全、警示标识、有害物质等是否合格。另外,应特别关注产品介绍中有没有关于适用年龄段的说明,尽量选购标识符合标准的产品。

选购儿童家具时,要注意棱角及边缘经倒圆或倒角处理,且没有危险突出物,防止儿童磕伤、碰伤;要注意刚性的孔及间隙应小于6mm或大于等于12mm,活动部件间间隙应小于5mm或大于等于12mm,以防止夹伤儿童手指;要注意盖、门及类似装置不应配有自动锁定装置,尽量避免选购有危险挤压、剪切点的产品,以防意外移动或折叠;要注意抽屉、键盘托等推拉件应有防拉脱装置,防止儿童意外拉脱造成伤害。另外,购买高桌台及高度大于600mm的柜类时, 要查看是否有固定产品于建筑物上的连接件,并在使用说明中明示安装使用方法;除转椅外,要注意安装有脚轮的产品应至少有2个脚轮能被锁定或至少有2个非脚轮支撑脚。

根据抽检结果,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全面清理,并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依法调查处理。

图片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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