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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组建《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律师宣讲团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方彬楠 网编:卢扬 2020-07-17

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我想请大家特别关注一下文明行为第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无论是驾车人还是乘车人,下车时用远离车门一侧的手开门……文明是对一座城市最大的赞许,公民作为社会成员,理应为社会文明和谐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这既是责任,更是义务。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7月17日,丰台区《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律师宣讲团以“云宣讲”的方式从专业角度对《条例》进行解读,并向全体市民发出文明倡议。

据介绍,此次“云宣讲”由丰台区委宣传部和丰台区司法局联合举办,优选区内6名资深律师围绕《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面倡导的九个领域文明行为和重点治理的六个领域不文明行为进行宣讲,通过案例解析、法条解读等形式,对《条例》内容进行宣传解读。活动于7月17日在“北京丰台”客户端上线播出,并在“北京丰台”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推出《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周系列宣讲活动。

这只是丰台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一个缩影,自6月1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以来,丰台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传工作。邀请刘宝中、金朝、于安安、武起义、李献领、张妍等6名北京榜样,结合自身工作,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从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网络文明、公共场所秩序、公共卫生、社区和谐、文明旅游等6个方面向群众发出倡议,动员群众共同践行《条例》,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

为了让市民朋友们更加直观地了解《条例》内容,丰台区印制了2万册《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手册、5万张系列公益广告宣传海报及宣传折页,发放至全区各街乡(镇)、社区(村),用生动活泼的画面、通俗易懂的语言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提升《条例》宣传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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