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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就近审批,扩大溢出效应 海关总署发布支持进博会便利措施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吕银玲 网编:陶凤 2020-07-14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7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以下简称“便利措施”),以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

其中,“便利措施”包括十四条内容,要求制定发布《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为境外参展商提供详细指引。

对涉及检验检疫行政审批事项的进口博览会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等,委托上海海关及相关海关就近就地办理审批手续,相关审批工作3个工作日内办结;按照“便利可操作”原则,委托上海海关对展区内销售的进口水产品、乳制品、燕窝境外生产企业行使受理和审查权,并免于境外实地评审,审查通过后海关总署发放临时注册批件 (临时注册批件仅限于展会期间及展区内使用)。

同时,推进与参展国家或地区检疫准入谈判,加快风险评估进度,支持风险水平可接受的农畜产品参展并实现对华贸易,扩大进境展览品种类。

此外,“便利措施”还包括支持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扩大展会溢出效应。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可以将保税货物提交担保后运至区域中心外进口博览会保税展示展销场所进行展示和销售等经营活动。

还将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区域中心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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