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要闻中心 > 政经频道

全面清欠 国务院立法防政府成老赖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余晓宇 网编:陶凤 2020-07-14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余晓宇)稳住经济基本盘,必须保中小企业过难关。疫情之下,全面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7月14日,国务院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行政立法层面对政府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一事进行了规范。

《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生效,共29条,从三个方面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做出了规范。

一是规范合同订立和强化资金约束。《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此外,《条例》也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批准预算执行采购,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

二是规范支付行为,防止拖欠账款。《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付款期限为交付之日起的30日,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而与中小企业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对付款期限和检验验收提出要求的同时,《条例》还明确,要规范保证金的收取和结算,禁止变相延长付款期限,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并对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采取必要限制措施。

三是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条例》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信息向社会公示,建立并完善支付信息披露、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相关制度和监督机制。

CEI中国企业研究所秘书长唐大杰认为,《条例》表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保护,符合当下总体的经济形势。

“中小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本身在竞争力上不如大企业,还存在所有制的弱势,民营企业在体制内或多或少有‘所有制歧视’,在当下处境并不好。”唐大杰说。

近年来,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较为突出。科法斯2020年中国企业付款调查显示,2019年,平均付款期限信用期限稳定在86天。在受访企业中,提供平均信用期限超过120天的企业比例从2017年的12%上升到2019年的23%,几乎翻了一倍,50%的受访企业提供的最大付款期限超过120天。

今年2月,神舟电脑集团董事长吴海军曾公开呼吁,建议相关部门严格执法,迅速解决被拖欠的中小企业欠款,称让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不如加大执法力度,让大企业迅速支付拖欠的中小企业款。

《条例》的发布有利于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但同时,唐大杰也担忧,《条例》恐不能完全解决中小企业在经营当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条例本身的法律位阶不是很高,如果这些规范能表现在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里,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

此外,唐大杰还表示:“靠政府权力去干预交易行为,一方面是效率可能没那么高,另一方面,从长远来说,并不是一个解决的办法。”

他建议,要用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来解决企业问题。“让中小企业和政府、大企业打交道的时候,能够有更公平的法制环境,这是最重要的。”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