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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投保人约定外利益 中国人寿财险太原支公司被罚5万元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陈婷婷 实习生 周菡怡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0-07-08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实习生 周菡怡)7月8日,山西银保监局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财险太原支公司”)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出5万元罚单。

罚单显示,该公司工作人员那娜于2019年1月销售保险产品时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因而中国人寿财险太原支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那娜作为行为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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