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吴限)7月3日,证监会披露了上海银行再融资申请反馈意见,就资金来源、公司治理、理财业务、行政处罚等11方面要求补充说明。
比如,证监会要求上海银行说明,主要理财业务表内核算、表外核算的规模及占比情况,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产品结构,是否存在资金池等情况;说明资管新规发布后理财业务的核查、产品报备情况,过渡期安排。
据了解,上海银行5月15日发布公告称,上海银保监局于同意该行在境内A股证券市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200亿元(含),并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