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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协会:重疾险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二度征求意见

作者:陈婷婷 网编:孟凡霞 2020-06-01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继3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在业内征求意见后,6月1日,保险业协会透露,目前,已吸收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建议,形成《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本次定义修订工作较前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是优化疾病分类,建立起重大疾病分级体系;二是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三是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对消费者来讲,修订后的重疾定义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赔付条件更为清晰合理,引用标准更加客观权威,描述更加规范统一。

在定义修订过程中,中国医师协会与保险业协会建立了紧密联动的合作机制,组织多家三甲医院多学科医学专家学者,先后召开3次医学专家论证会,确保重疾定义修订符合医学最新实践。在今年1月,双方联合召开了重疾定义修订医学专家评审会,组织相关医学专家认真严格把关,顺利完成评审工作。

保险业协会表示,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定义修订征求意见工作的第二阶段,期待社会各界人士和专家学者为规范修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规范内容更公平、更科学、更合理、更严谨。

下一步,保险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依托医师健康管理与医师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专业组织力量,进一步完善定义规范修订版内容,做好定义规范修订版的最终评审、发布、解读和实施等工作,并共同探索建立和完善重疾定义规范修订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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