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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市场已经没有存在必要

出处:上市公司 作者:周科竞 网编:段跃 2020-05-18

B股市场作为特定时期的特定产物,现在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本栏建议尽早推动B股转换为A股,然后关闭B股市场。

最开始的A股市场,并不允许外国资本买入并持有股票,那时候的A股市场规模不大,处于试点阶段。不过,为了吸引外资,也发行了一些特种股票,提供给外籍人士购买,即B股市场,上海股市的B股市场用美元购买,深圳股市的B股市场用港元购买。

后来A股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交投也越来越活跃,成为了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后来就有了QFII和沪港通、深港通,此时境外投资者就可以直接购买A股,而且B股市场也允许境内投资者购买,此时的A股市场和B股市场在投资者群体上已经没有明显的差别。最显著的不同在于,A股市场规模越来越大,成交越来越活跃,而B股市场则越来越没有成交,没有IPO,也没有再融资,显然,B股市场已经被严重边缘化。

股票应该有进有出,有IPO也有退市,股票市场也一样,也应该有进有出。例如曾经的法人股市场STAQ和NET,都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在本栏看来,B股也一样,现在最需要讨论的是退出的方式,而非要不要退出。

本栏认为,B股市场越早关闭,对整个中国的资本市场建设越有好处。至于退出的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第一类是既有A股也有B股的公司。可以考虑直接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B股直接转换为A股,但是考虑到B股市场股价一般比A股更低,为了适当保护A股市场投资者,可以对转为A股的B股股票设定一个36个月的限售期,以保护A股股价不会受到较大的短期冲击,同时给B股持股者提供一个高于B股股价的现金选择权,每家公司的转股方案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后实施。

第二类是纯粹的B股,这类公司不适合直接转换为A股,如果具备A股IPO条件,可以鼓励公司在A股市场直接IPO,然后B股作为上市前的小非限售股股东处理;如果不具备IPO条件,可以鼓励公司发行可转债,然后允许B股持股者将股票转换为相应金额的可转换债券,等到5-6年之后可以转股并在A股市场交易,不愿意转股的投资者也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还本付息。实际上,单纯发行可转债历史上曾有先例,丝绸转债就是先单独发行的可转债,后来通过转股成为的上市公司。

总之,B股市场的整体思路就是并入A股然后关闭,当然这里面可能还涉及到外汇的问题,本栏认为,不愿意把以外币计价的B股转变为以人民币计价的A股的持有者,可以选择现金选择权,即拿走美元或者相应的港元,放弃转股,但从价值上讲,转变为A股理论上对投资者更加划算。

北京商报评论员 周科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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