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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贷款将联网核查婚姻登记信息 弄虚作假将被纳入不良信息库

出处:银行理财频道 作者:孟凡霞 宋亦桐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0-04-01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弄虚作假提供婚姻信息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个人和中介机构将遭受严打。4月1日,据北京日报客户端发布的消息,北京市民今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审核人员将联网北京市婚姻登记系统联网审核申请人的婚姻关系情况。对申请贷款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对贷款审核结果产生影响的职工,一经发现,将个人信息记入管理中心不良信息库,并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婚姻情况的审核一直是贷款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2017年的北京“317”新政明确要求,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但在政府明令禁止下,用“假离婚”手段,使夫妻中的一方“净身出户”,变身享受最优惠购房政策的首套购房者,是不少个人为了购房而想出的“招数”,也是不少中介机构常用来促成交易的手段。

早在3月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了对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审核。

《通知》中规定,贷款初审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通过北京市婚姻登记系统联网审核借款申请人婚姻关系情况,进一步加强借款申请人婚姻关系审核,查询结果截图作为电子档案留存。对于系统联网反馈结果和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婚姻关系凭证不一致的,以婚姻关系登记时间距办理贷款申请时间近的婚姻情况为准;对于无查询结果的,应严格审核借款申请人提供的婚姻关系凭证,贷款复审人员须对初审人员的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对申请贷款时中介机构、代办人员协助申请人造假、隐瞒真实情况的,《通知》强调,一经发现,将中介机构及代办人员记入管理中心不良信息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暂停、停止业务办理等惩戒措施。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据近年工作实践,为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对非网签项目和借款申请人婚姻关系加大审核力度,同时对失信惩戒予以明确。在贷款申请时加强借款申请人婚姻关系审核,也实现了和北京市婚姻登记系统联网核验,提高了审核的准确度。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看来,联网审查婚姻状况是一个很便捷的手段,有助于提高审核的准确度,原来不联网仅靠提供材料容易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各地材料不一也会导致一些违规行为出现。本身目前证件查询的联网化已经很便捷,对申请人来说,联网审查也能提高效率,但最重要的还是避免弄虚作假,提高准确性。可以预见,未来这种数字政府公共服务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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