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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首个养老服务强制性国家标准

作者:杨卉 网编:肖玮 2020-01-13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杨卉)1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予以公布。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作为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红线”,将有利于防范、排查和整治养老机构服务中的安全隐患,推进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出台的《规范》标准框架分为7部分,其中,基本要求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应当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同时,《规范》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昼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提出了要求。而安全风险评估部分明确了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应当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及评估的相关要求;服务防范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内预防和处置噎食、压疮、坠床、烫伤、跌倒、走失、他伤和自伤、食品药品误食、文体活动意外等9种服务风险等要求。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规范》中提出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养老机构需高度重视、做好应急预案、评价与改进、安全教育等工作,以便提高服务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持续性改进的能力。

同时,民政部还为《规范》的实施设立了“缓冲期”。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规范》规定了两年过渡期,在这期间,民政部将分类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对标达标,鼓励条件比较好的养老机构率先达标,“对条件差一点的养老机构要督促、甚至给一些倾斜政策,尽快补上短板。这项工作我们已经在做,民政部已经部署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但他也直言,“总体上我们的养老还处在起步阶段,尚存在服务机构情良莠不齐、服务不规范、安全不到位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负责人陈洪俊还表示,近期我国将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制修订步伐,支持立项出台一批急需的标准;依托现有的试点示范单位,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培训和现场交流活动;启动征集下达一批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在实践中总结推广更多的养老服务标准化创新经验;配合民政部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专家库,进一步壮大养老服务标准化力量;加强与ISO/TC314其他成员国的合作,依托中国实践适时提出养老服务的国际标准提案。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介绍,如果媒体曝光或者有举报到民政部,民政部将第一时间会指导地方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主观故意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因客观原因,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的服务纠纷,将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加强沟通和协调。同时提高护理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建立养老机构经营者、护理人员、老人和家属共同参与的防范和处理机制。“民政部正在起草有关文件,加快建立和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这次颁布的强制标准将作为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配套措施,构建权责分明、分工协作、透明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做好养老服务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工作。”俞建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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