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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蓝图浮出水面 广东出台“养老27条”

作者:杨卉 网编:肖玮 2019-12-25

北京商报讯(记者蒋梦惟 实习记者 杨卉)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据了解,《措施》制定了8个方面27条措施,包括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等。其中,聚焦老年人需求、服务质量、社会关、突破瓶颈,成为下一步工作中的重点和方向。

据了解,《措施》将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放在首要位置,提出织密服务网络、加强服务指导、强化规范管理、支持融合发展和注重关爱服务等具体措施。预计到2022年,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基本建立;力争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一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可及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以县为单位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据悉,此次推出的新举措将进一步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之外,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收费指导政策,其中公办养老机构的收益应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措施》中还提到,将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实施为期三年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在2022年底前,当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间符合三星级以上标准,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另外,自2021年起,广东省各级政府将本级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资金比例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明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安排,扩大购买服务的同时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诚信经营,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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