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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明年1月起可参加内地社保

作者:常蕾 网编:陶凤 2019-12-04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常蕾)12月4日,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就《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答记者问。日前,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印发了《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于明年起施行。

随着内地(大陆)经济迅速发展、港澳与内地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两岸人员往来日益密切,到内地(大陆)发展的港澳台居民人数规模也越来越大。对于其中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的港澳台居民而言,能否同内地(大陆)居民一样参加社会保险,备受关注。

对于港澳台居民社保的办理办法,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港澳台居民办理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流程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

有担忧称,来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如果已在原居住地参加了社会保险,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有可能出现双重参保的情况。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相关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可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大陆)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对于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上述负责人指出,主要考虑是上述三个险种均为应对即期风险事件的险种,循属地参保原则,有利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及时享受服务及相关待遇。而且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均规定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参保不会加重个人负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其中个人缴费的全部及单位缴费的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归个人就医使用,参保人死亡时个人账户可以依法继承。

此外,已经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的台湾居民,相关社会保险权益是否会受到影响呢?

该负责人介绍称,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是台湾同胞来往大陆的旅行证件,不承载持证人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功能。因此,台湾居民居住证系台湾居民参加大陆社会保险的唯一有效证件。考虑到在居住证政策出台之前,已有部分台湾居民凭台胞证在大陆参保,《暂行办法》明确了台湾居民可凭居住证在大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就此作出相关安排,以更好地保障台湾居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内容,上述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将做好相关的宣传解释工作,扩大政策知晓度,深化共识,消弭误解,将党中央、国务院对港澳台居民的关怀传递到位;与此同时,视情建立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协商机制,确保政策发挥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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