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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连发三张监管函 剑指险资配置比例超上限

出处:保险频道 作者:孟凡霞 李皓洁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11-24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11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银保监会于11月22日分别向三家保险公司各下发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险资配置比例超上限问题,涉及险企分别为珠江人寿、中融人寿、北大方正人寿。

具体来看,监管发现,2019年二季度末,珠江人寿不动产类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30.72%,违反有关规定。据了解,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指出,为防范系统性风险,针对保险公司配置大类资产制定保险资金运用上限比例。其中规定,投资不动产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对此,银保监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三项监管措施,分别为: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该公司不得新增不动产相关投资;该公司要积极调整资产结构,持续监测权益类资产和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情况,防止超监管比例;该公司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制定应对措施,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对于接到监管函一事,珠江人寿方面在回复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不动产投资余额超比例主要是新旧统计口径造成。珠江人寿2019年二季度末不动产余额按照旧口径计算并没有超过监管比例,按照新口径(包括应计利息等)计算超监管比例幅度很小,且超比例情况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自本年三季度起珠江人寿按新口径计算的不动产资产比例已符合监管要求。珠江人寿方面表示,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投资比例管理工作。

同时,在今年二季度末,中融人寿其他金融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25.03%,北大方正人寿其他金融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27.22%,均超过《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所规定“投资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的上限。

对此,银保监会决定对中融人寿以及北大方正人寿采取两项监管措施,包括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公司不得新增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制定应对措施,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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