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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金协会:未通过测评的银行不得再开展网贷存管业务

作者:孟凡霞 实习记者 刘四红 网编:孟凡霞 2019-11-15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实习记者 刘四红)网贷整治攻坚时刻,网贷资金存管业务迎进一步规范。11月15日,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网贷整治办”)联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借贷资金存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未通过测评的商业银行一律不得再继续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通过测评的商业银行,也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网贷资金存管标准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

通知指出,自银行通过测评之日算起,测评有效期两年,协会将负责对有效期内的商业银行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商业银行应及时整改检查中的问题,若整改不力或存在严重问题,协会将取消其通过测评的资格。

同时,通过测评的银行还应向协会报送网贷资金存管数据,若发生新增协议获取接口,涉及开户、资金管理、信息管理等重要变更事项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协会报告,协会将视情况及时或定期向全国网贷整治办报告。

此外,通知强调,商业银行应审慎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按照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以及网贷资金存管的相关监管和自律管理要求稳妥处理好网贷机构新增、变更及退出等相关情况。如通过测评的商业银行确定退出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应给网贷机构预留合理过渡时间,确保相关资金、信息及系统等完成迁移与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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