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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排查校企合作中“黑中介”“黑代理”

作者:刘斯文 网编:卢扬 2019-10-15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斯文)10月15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针对区域内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的校企合作项目、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实施的涉及校企合作的文件、制度、协议、备忘录等,从项目企业资质、协议内容、实施情况、监管情况四方面进行排查。其中,在项目实施情况中,明确要求排查是否有“黑中介”“黑代理”参与。

根据《通知》,排查项目包括是否存在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另立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条款,以及其他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职业院校等合法权益的内容;合作企业是否存在不履行协议或“缩水”执行;是否有“黑中介”“黑代理”参与;是否存在变相增加学校和学生负担的情况;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违规收费、变相收费、虚假宣传等方面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未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权益的情况等。此外,还需排查合作企业是否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是否具有良好社会信用,是否存在违法、失信、偷税漏税、重大经济纠纷、不良借贷等行为。

《通知》指出,凡在校企合作中出现严重损害学生、教师、学校、企业员工等合法权益,骗取或套取政府资金,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将有关企业列入失信、违规企业“黑名单”,限制其参与职业教育有关工作。集中排查期为即日起至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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