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实习记者 刘倩)十一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因擅自变更营业场所、未按规定使用备案费率及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北京银保监局一口气下发了三张罚单。罚单涉及天安财险北京分公司、国寿财险北京分公司、中银保险北京分公司三家保险机构,罚款总计50万元。
具体来看,罚单显示,天安财险北京分公司由于擅自变更营业场所,公司和主要负责人合计被罚4万元;而国寿财险北京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公司和负责人被罚共计38万元;中银保险北京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公司和个人合计被罚8万元罚款。除了罚金处罚外,北京银保监局还责令上述公司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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