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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年内三次通报人身险问题产品 18家公司多次“上榜”

出处:保险频道 作者:孟凡霞 实习记者 刘倩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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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产品清查风暴仍在继续。北京商报记者9月19日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于近日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下称“《通报》”),“点名”了23家公司存在的12项问题,这是监管部门年内对问题产品的第三次通报。梳理发现,年初至今的通报中,18家公司多次“上榜”。

首次点名产品备案后无销量问题

此次《通报》中,险企在产品备案中存在的问题成为高发区,15家险企被点名,包括国泰人寿、鼎诚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农银人寿等。问题主要包括产品材料报送漏报误报、不合规、不合理;产品条款设计与产品定义不符、弱化条款或条款不符合常规;费率厘定、精算假设不合规、不科学;产品条款表述约定与法规不符等四方面。其中,仅产品材料报送问题如漏报、少报材料,报送材料出现错误或报送方式不规范一项问题就有8家保险公司被通报。

除了通报产品备案中存在的问题外,银保监会此次还对2017年各人身险公司备案产品截至2018年底的销售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从统计结果来看,部分公司相当数量的产品备案后并未销售,或者销量极低。有7家公司销量为零的产品超过10个,如天安人寿、上海人寿等;6家公司销量为零的产品占比超过30%,如汇丰人寿、泰康养老等。

一位接近华夏人寿的相关人士解释,目前华夏人寿的该产品并未销售,由于出现上述违规,该公司已按照监管规定进行整改。据了解,根据监管规定,如果产品中其他服务或成本超出以上限额的服务,应单独定价,不计入保险费,并在合同中明示健康管理服务价格。

对此,银保监会表示,产品销量为零,不论是保险公司主动调整产品计划还是消费者不认可所导致,均表明公司产品策略不清晰,产品管理存在漏洞,产品开发效能低下,同时也是对监管资源的浪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很多公司报备的一些产品却没有销售,这就造成很多资源浪费。背后反映出的就是,公司产品在开发的时候没有很好的以客户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最后造成的结果是,表面上产品的数量很多,但实际上能带来保费收入、能够切合消费者市场需求的相对就比较少。所以公司在响应客户的需求上还需要花很大的功夫。

年内三次通报 18家险企屡“上榜”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是银保监会今年以来针对人身险产品问题的第三次通报。此前1月10日及5月23日,监管部门已进行了两次问题通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三次人身险产品问题通报发现,18家保险公司被多次点名,包括复星联合健康、华夏人寿、昆仑健康险、中意人寿、和谐健康、工银安盛、光大永明人寿等12家公司均在两次通报中“上榜“。

此外,吉祥人寿、中意人寿、太平养老、中融人寿、国泰人寿、人保健康险等8家公司在同一次通报中被重复点名2次。值得注意的是,中意人寿总共被点名3次。北京商报记者就此采访该公司,截至发稿,该公司并未回复。

缘何监管重锤落向人身险产品领域?这与该领域乱象频发不无关系,如存在产品等待期过长、个别产品涉嫌“长险短做”以及保单贷款超监管规定比例等问题……为从源头杜绝上述乱象,去年5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对人身险产品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此次核查清理产品范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对此,朱俊生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关于保险产品的排查基本上成为一个常规性的工作了,因为产品是保险保障责任的一个载体,产品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来讲非常重要,如果产品本身有瑕疵,保险公司跟客户之间有可能出现纠纷。同时也提示各家保险公司要加强在产品开发建设上的投入。产品严监管有两方面好处,一是督促保险公司更好的做好产品开发工作;二是能够间接得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严格追究挑战监管底线行为

银保监会表示,对报备产品仍涉及负面清单或历次问题通报中列明的不合理、不规范情形,下一步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公司申报新的产品。

同时,银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认真对照历次通报内容,引以为戒。主动做好产品开发、销售、回溯的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规定,加强产品内控管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力争做到未通报问题主动纠正,已通报的问题绝不再犯。

对于备案产品的销售情况,银保监会也表示,下一步会将备案产品销售情况核查作为常规工作定期开展,对低产能产品占比过高、未严格落实产品退出机制的公司,将持续采取行业通报、监管谈话等措施,督促各人身险公司提高产品研发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开发质量,开发设计真正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实习记者 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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