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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13项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全国复制推广

作者:肖涌刚 网编:陶凤 2019-09-19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肖涌刚)近年来,北京市、上海市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推出大量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理等13项改革举措复制推广至全国。

通知中列出的《在全国复制推广借鉴的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清单》显示,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共有13项,涉及开办企业(5项)、获得电力(1项)、登记财产(2项)、缴纳税费(1项)、跨境贸易(3项)和执行合同(1项)六个方面。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措23项,除上述六大类外,还包括办理建筑许可(4项)。

具体而言,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主要包括: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优化印章刻制服务,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实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纳税“最多跑一次”;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口岸通关提前申报;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等。

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措。主要包括:提供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提供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提供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服务,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协同互认,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实行通关全流程电子化,推行海关内部核批“一步作业”,推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实行口岸分类验放,实行跨境贸易大数据监管,优化关税征管全流程服务,同步通关和物流作业;推行法院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构建诉讼服务平台等。

通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重大意义,加快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和方式,着力推动制度创新,以简审批优服务便利投资兴业、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下硬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加快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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