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产经中心 > 汽车频道

宁德时代将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债券

作者:钱瑜 刘晓梦 网编:钱瑜 2019-09-19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刘晓梦)9月18日晚,宁德时代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公告显示,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此前,宁德时代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宁德时代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此前公告显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作为动力电池领域头部企业,宁德时代在乘用车领域已与一汽、吉利、上汽、北汽、东风、广汽、沃尔沃、丰田汽车等汽车制造商建立深度合作关系。财报显示,今上半年宁德时代营收202.64亿元,同比增长11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2亿元,同比增长130.79%。

对此,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债券对企业自身是利好行为,可以补充现金流,加强资金实力,加快在动力电池领域的全球布局,同时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电池行业竞争也随之加剧,不排除当下发行债券也是提早做好“过冬”准备,为将来的全球化竞争打下基础。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