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垂直频道 > 商业新闻中心 > 酒业频道

53°玻汾、42°玻瓶汾酒打响涨价之战

出处:商经 作者:刘一博 冯若男 网编:王晓然 2019-09-06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一博 实习记者 冯若男) 9月6日,有消息称,日前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调整玻汾系列产品价格体系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显示,9月1日和11月1日,分两次对河南省区的53°玻汾(475mL*12瓶)、42°玻瓶汾酒(475mL*12瓶)等不同规格、不同度数、不同包装的9款产品进行价格调整。就此事,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汾酒就消息是否属实以及价格调整的目的和对市场的影响进行核实,相关部门表示此消息属实,但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书面文件,仍需与销售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北京商报记者登陆天猫平台汾酒官方旗舰店查询到,53°玻汾(475mL*12瓶)及42°玻瓶汾酒(475mL*12瓶)的价格分别为528元、540元。

其实,今年1月24日汾酒便对对53度玻璃瓶汾酒(475mL*12瓶)在河南地区销售进行价格调整。其中,供烟酒店指导价为40元/瓶,烟酒店建议成交价为45元/瓶,终端标牌价为58元/瓶。新价格体系于2月1日起正式执行,开票价首轮调整期至3月31日,且4月1日起,开票价将执行二次调整后的新价格。

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两轮涨价从侧面都反映出汾酒对玻汾的市场信心。在河南地区,玻汾的市场份额较大,因此涨价是基于其具有一定的消费者基础,因此涨价对其销量并不会造成威胁。与此相反,此次涨价不但不会对销量造成威胁,反而对其品牌形象,产品价格带以及经销商利润上均能得到整体提升。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