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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 紫金财险“吃”罚单

出处:保险频道 作者:孟凡霞 李皓洁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8-22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8月22日,因存在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的违法行为,银保监会向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出显示,紫金财险湖南分公司交强险、车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长期为负值。具体来看,该公司湖南分公司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车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分别为-113万元、-147万元、-1379万元、-888万元;其中交强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分别为-24万元、-171万元、-1094万元、-1551万元。

除了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长期为负值外,紫金财险湖南分公司2018年4月末交强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为负值(-19万元),其中已发生未报告未决准备金余额为-2133万元。

同时,该公司湖南分公司交强险、车险准备金长期提取不足。根据2018年9月30日的数据,对湖南分公司以往年度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回溯,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车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利偏差金额分别为421万元、629万元、1139万元、1291万元;其中交强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不利偏差金额分别为189万元、373万元、1068万元、1725万元。

此外,紫金财险在准备金评估过程中存在手工调整湖南分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情况。其中2014年末,下调交强险600万元,商业险350万元;2015年末,下调交强险1100万元,商业险240万元;2016年末,下调交强险2000万元,商业险675万元;2017年末,下调交强险1800万元。上述手工调整均无明确合理依据。

银保监会表示,时任紫金财险精算责任人李全胜和时任紫金财险总经理助理何怀安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系统凭证、相关人员调查笔录及任职文件等证据证明。

不过,罚单显示,何怀安向银保监会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免予行政处罚,一是精算工作具有专业性,精算责任人应保证精算结果科学合理,公司精算责任人也多次强调其对精算结果负责并承担责任;二是精算责任人应对准备金评估报告负责;三是分管精算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对准备金评估报告承担的责任应以管理责任为限;四是在得知湖南分公司准备金结果存在异常后,其已积极采取措施,并取得相应效果。

经复核,银保监会表示,一是本案对李全胜的责任进行了追究。二是本案区分了何怀安和李全胜的责任。三是何怀安申辩所称“已积极采取措施,并取得相应效果”的说法无事实依据,2017年9月何怀安知晓紫金财险湖南分公司准备金数据异常的情况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上述情况持续至2018年4月。综上,银保监会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对于上述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银保监会对紫金财险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李全胜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何怀安警告并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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