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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破8200万后,相互宝需要打上的补丁

出处:保险频道 作者:陈婷婷 李皓洁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8-14

“0元加入享30万互助金”的相互宝一经推出便成为爆款。该互助计划诞生10个月引来超过8200万人加入,成为全球最大互助保障平台。不过,在备受追捧的同时,相互宝也因帮助人数和分摊金额的大幅增加及8%的管理费是否合理被推上风口浪尖。而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除了上述问题外,相互宝还存在上诉无门、可持续性待考等问题。此外,市场人士更关心的是,相互宝会如何保障遵守契约精神的成员不会被“劣币驱逐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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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去哪里

相互宝是支付宝推出的一项大病互助计划,加入的成员遭遇重大疾病时,可享有10万元或30万元不等的保障金,费用由所有成员分摊。那如果用户在申请理赔被拒后该怎么办?

从流程来看,对于初步审核意见存异议的案件,相互宝引入了陪审团机制,让用户参与到争议案件的决策中来。而在陪审团的反对下,用户若还有争议,协商不成,根据《相互宝成员规则》,可向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么,事实情况果真如此?

近日,相互宝用户刘洋及其代理律师张晨(均为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讲述了其波折的立案过程。

2019年5月,刘洋因突发心肌梗死住院后,家人向相互宝平台递交救助申请,不过最终审核未通过,理由是刘洋曾在一次体检时显示有高血压,但在加入该互助计划时未如实告知。刘洋认为其平时以及近期住院期间的血压测量都正常,偶尔一次高血压不应是拒赔的理由,因此对相互宝的发起者、组织者蚂蚁会员(北京)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

而张晨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道,为立案他已辗转联系了3家法院。

张晨表示,他向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却迟迟未有下文,无奈之下,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该法院已经有裁定不予受理类似案件的判例,理由是协议管辖与杭州市西湖区无实际联系,应为无效。本案应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而本案被起诉人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不在本院辖区,故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接着张晨又代表委托人向被告住所地的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申请立案,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核后回复“您申请的案件应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管辖,请您直接向北京互联网法院申请立案”。8月12日,张晨已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申请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审查期限为7天,截至发稿前他仍在等待立案结果。

对于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未立案的情况,北京商报记者采访相互宝方面,相关负责人仍旧表示,如果相互宝成员对理赔有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案由需要咨询法院。但记者致电杭州西湖区法院,接线人员明确关于相互宝的理赔纠纷不能在该院受理,具体立案机构建议咨询杭州中级人民法院。

并非保险产品

相互宝是保险产品吗?答案是否定的。不过,该互助计划的前身的确是在监管备案的团体重症疾病保险。

2018年10月16日,凭借着支付宝过亿的流量及信美人寿的背书,相互保(相互宝前身)一上线便在互联网掀起热浪,一举成为保险界网红。仅一个月的时间用户量已超过2000万人。

不过,2018年11月27日,由于相互保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被监管叫停。同日,“相互保”更名为“相互宝”,正式变身为网络互助计划,不再对接《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信美人寿退出,改由蚂蚁金服负责运营。

尽管产品脱离了保险属性,但大众的参与热情丝毫未受到影响。在今年4月10日,相互宝成员数量超过5000万,平均每1分钟就有近200人加入,截至目前,相互宝成员超过8200万人。

不过,“相互宝无法取代保险,但可以成为保险的一个补充”。相互宝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用户如果需要全方位的保险服务,仍旧应该配置专业保险。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表示,对保险业来讲,相互宝向社会普及了风险管理和保险的一些原理,提升了健康财务风险管理意识,培养了保险客户,同时让保险公司多了一个合作渠道,今后可以加强合作、分享流量,此外一些高风险的投保人可能转而寻求网络互助。不过,它也抢夺了保险现有存量客户和潜在客户,让保险公司面临价格竞争压力。

蚂蚁金服副总裁尹铭于近日也表示,相互宝下一步将向保险公司全面开放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更多定制化的升级保障产品。

分摊上限在哪

和保险相比,网络互助计划没有资金池,只能事后向会员募集资金完成互助,由此就涉及到相互宝的分摊情况。目前,分摊费用情况如何?

相互宝表示,2019年相互宝成员每人每年的分摊上限为188元,超出部分则由蚂蚁金服承担。

为何指定为“188元”?未来某一天这一上限会被突破吗?

为此,相互宝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解释称,全年封顶价格是根据不同年龄段人群发病率、用户年龄结构、用户加入速度、互助金额度测算出来的大致价格区间,让用户对重疾保障的全年成本有个理性的认知。现在过去了7个多月,用户的人均分摊金额还没有超过5元钱,2019年的分摊金额也会远低于188元。后续每年的价格,平台会根据当时的成员情况再进行测算。

同时,相互宝明文规定,每个成员对单个患病成员的分摊金额不超过0.1元,而今年以来,相互宝成员每期分摊的总金额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已由每期几分钱逐步升至1.48元,不禁引起消费者担忧。

对此,上述相互保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单个救助中成员分摊的金额在0.003元左右,整体分摊金额的上升,与救助人数增加有关。而相互宝救助人数会增加,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首先,相互宝的总人数在不断增加,患病成员人数也会相应增加。其次,用户加入相互宝后有3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患上重疾并且符合救助规则的成员数会变多。

“而随着成员总数的增加,大数法则开始发挥作用,相互宝成员的重疾发生率会开始接近社会平均水平。不过,由于相互宝成员结构更年轻,它的重疾发病率会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该负责人补充道。

管理费是否合理

众所周知,在相互宝成员每期的分摊金额中还包括着8%的管理费,为何是8%?对此,相互宝方面解释称,收取的8%管理费完全用于案件调查、产品运营、技术等工作,目前还无法覆盖成本。后续将会通过技术的运用降低运行成本,而目前的8%是互助行业比较通行的管理费标准。

相比保险公司,网络互助的管理费用还相对比较低。今年5月原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在某论坛上介绍称,相关数据表明非寿险公司管理费用将近40%,人身险公司管理费用将近20%,有的是19%或者17%。

不过,值得深思的是,网络互助平台是否存可持续性?对此,王向楠分析,网络互助的持续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网络互助是“现收现付”,目前参与成员整体偏年轻、发病率低,且参加人数处于快速增长期,使得成员分摊的金额较低。但是,该趋势会随时间推移而逐步改变,今后分摊的金额较之购买保险很可能并无优势。

原因在于,网络互助较保险节省的主要是营销费用和参保时的体检等费用,但其各类严重的逆向选择造成的成本可能超过所节省的费用;同时网络互助不容易提供保险公司所提供的综合性的健康保险服务和衍生的健康管理服务;而包括健康、财务等方面在内的风险管理,保险机制较之救助机制更有效率。

“另一方面,如果网络互助计划在消费者信息管理和资金管理上出现大问题,可能被取缔或并入其他救助计划。”王向楠补充道。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李皓洁/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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