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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入局门槛连降 内资险企渠道为王不惧“狼来了”

出处:保险频道 作者: 孟凡霞 李皓洁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7-21

“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作为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排头兵”,自去年4月起,中国保险业开放举措密集落地。7月20日,保险业再迎对外开放“大礼包”,新增外资险企准入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等4条措施。可预见的是,外资保险机构将加速抢滩国内市场。不过,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发现,作为东道主的中资险企信心满满,九成以上的市场占有率以及庞大的个险渠道令外资险企短时间内难以撼动。但不可否认的是,外资险企的先进管理经验以及精细化的产品服务链条将加速国内保险市场的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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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新增4条新规

目前,在现有的28家外资寿险公司中,除了友邦保险、中宏人寿、中德安联人寿因历史原因外,合资寿险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50%。同时,监管要求申请设立保险公司的外国险企,应当具备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等6项条件。此外,根据规定,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

而在7月20日,上述限制都被一一松绑。日前,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11条措施中,4条涉及保险业。

具体来看,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事实上,保险业针对外资保险机构释放的大礼包并非首次。去年4月11日发布的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措施中,也有4条针对保险业,包括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要求。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保险业自2017年底以来的深化开放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狼来了?内资险企泰然处之

从目前来看,监管接连发布的对外开放措施成果接连落地,实力雄厚的外资火速抢滩中国市场。

如4月27日,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为我国首家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该公司股东则是全球三大保险经纪集团之一英国韦莱集团;5月2日,工银安盛人寿获批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在2018年11月23日,安联保险集团获批在沪筹建国内首家外资保险控股公司。安联保险集团成立于1890年,距现在已有128年历史,堪称世界上最大的保险集团之一。

不过,面对此轮保险业开放新政,中资保险公司并未惶惶不安,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多家中资保险公司,对方均表示,由于外资险企市场占比小,短期内并不会引起市场的明显变化。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保险市场研究中心主任郝演苏表示,从2000年至今,外资寿险公司占市场的份额一直在5%左右徘徊,其中也有水土不服的外资寿险公司退出中国市场,而国内寿险公司熟悉国情、民情和本国市场,成长迅速。面对中国寿险市场在本土的绝对优势,即使现在就取消外资寿险股比限制,外资寿险公司的业务占比可能有所增加,但由于其营业范围主要集中在竞争激烈的中心城市,走高端路线,业务增量仍然有限。

倒逼行业升级换代

外资进入保险市场的门槛连连降低,在专家及监管方面看来,将进一步激发保险市场活力。

对于取消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的时间提前到2020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随着外资持股人身保险公司比例放开,外资进入寿险业的组织形式将更加灵活,大大增强了外资寿险公司经营的灵活性与自由度,这将有助于提高其拓展中国保险市场的积极性。

关于放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银保监会表示,有利于吸收借鉴境外优秀保险机构的经验做法,激发国内保险资产管理市场活力,促进提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能力,更好服务于保险资产的保值增值。

此外,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为具有经营特色和专长但经营年限不足的外国保险公司来华创造了条件,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王向楠王向楠分析称,此举措将丰富中国保险产品和服务,令消费者受益。

从业务层面来看,一位合资保险公司业务主管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欧美保险金融机构在管理方面经验更丰富,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数量逐渐增多后,保险市场对从业人员要求定会更高,由此产生的竞争压力更大,不过从行业来看,抬高保险代理人的从业门槛也算是一件好事。

对于此次对外开放新规,资深保险经纪人李玉也表示,短期来看,外资险企可能在产品和服务上会营造明显优势,以获得市场的认可,例如健康护理、养老保险、以及投资理财类的产品等,之前由于已经有了国际化运营管理的经验和优势,可能会给国内险企带来不小的冲击。不过,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最重要的是做好长期风险管理,在运营中不断改良、完善,以适应国内市场的需求,以此提高自身竞争力。

“中期来看,外资保险机构要更深的融入国内保险行业的国情,比如在政策指导下开展各类新业务、主动服从过程监管、坚持保险姓保等原则;长期来看,一些优秀的外资保险公司肯定能在国内市场上分一杯羹。”李玉补充道。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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