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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亿补贴 北京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

作者:刘瀚琳 网编:陶凤 2019-07-18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刘瀚琳)经过近5个月的角逐, 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入围城市名单正式出炉。7月18日,住建部发布公示信息,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包括: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

16个示范城市确定后,中央财政将按城市规模分档,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其中,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试点示范期为3年。奖补资金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

早在2017年7月,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就提出了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同年,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成为首批房屋租赁试点城市。

此次入围的16个城市,包含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11个省会城市及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厦门。相较两年前,增加了北京、上海2个一线城市,北方城市长春替换了沈阳,西南新增了长沙和重庆,增加了山东省省会济南和福建省省会福州,调出了广东省的2个城市佛山和肇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说,城市试点包括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基本上都是东中西部相对规模大的城市,外来人口流入基数较大,成为试点也是意料之中,这也意味着租赁市场发展资金更加到位,也有利于未来各类资本和资源流入这些城市。

今年2月,财政部、住建部先后下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表示将选择部分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与此前不同的是,此次入围城市是通过竞争性评审机制筛选得出。竞争性评审主要根据申报城市新增租赁房源数量、解决新市民租赁需求人数、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建设情况等指标确定。

而在北京,2019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多渠道建设筹集租赁住房5万套(间)。在北京此前公布的300个年内重点项目中,2个保障性住房及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打捆项目位列其中。

今年3月5日,财政部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的《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把“加强基本住房保障”列入2019年财政政策。报告指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安排1433亿元,增长12.4%。支持城镇公租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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