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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高压悬顶 私募业年内已收28份罚单

出处:基金频道 作者:孟凡霞 刘宇阳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7-14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刘宇阳)在私募基金监管合规趋严的背景下,年内仍有多家私募机构和相关负责人受罚。据北京商报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4日,今年以来,证监会和各地证监局公布的关于私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已达28份,共对18家机构以及30名个人采取监管措施。从处罚情况看,挪用基金财产、未能落实投资者风险评估问题等成主要原因。

7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公告表示,近日,依法对5宗私募基金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对北京丰利挪用私募基金财产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富航投资利益输送案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广东证监局、四川证监局也于近日对盛世股权、恒兆源投资等3家机构以及梁葆进、杨建军等6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从罚金情况看,5宗私募基金违法案件累计处以约296.34万元罚款。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7月14日,证监会和各地证监局公布的关于私募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情况已达28份,共对18家机构以及30名个人采取监管措施,其中有2人还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从违规原因上看,多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内控管理不合规定;公开宣传私募基金业绩;挪用基金财产;未能落实投资者风险评估要求等。

以近期出现的罚单为例,7月11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九鼎国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国泰”)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内容显示,3月29日,黑龙江证监局对九鼎国泰截至2月28日的基金运行情况实施了现场检查。经查,九鼎国泰在对外公开宣传中,存在可能误导投资者进行风险判断的表述。同时,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表述。按照相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要求九鼎国泰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在10月1日前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

另外,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还有私募基金旗下员工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股票交易受罚。7月2日,证监会对时任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立华”)的交易员丁贵元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中基协公开信息显示,成都立华于2014年5月20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014年8月21日至2015年4月22日期间,丁贵元负责“长安东成1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中一子账户的投资决策及交易,知悉并利用该交易单元的股票买卖指令等未公开信息,操作“丁贵元”证券账户趋同交易相关股票,累计趋同交易股票数12只,成交金额3383.12万元,亏损10.28万元。最终,证监会决定,对丁贵元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私募基金规模首次突破13万亿元。据中基协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13.28万亿元,与公募基金规模相近。同时,国内首只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也于近日完成备案,而该类型产品可以提供跨大类资产、跨市场的风险分散,提供更全面、更规范的资产管理选择。在业内人士看来,私募基金行业繁荣发展的当下,对机构合规风控以及人员专业性的要求也将提高。

一家私募机构研究员表示,私募基金规模的大增,也意味着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作为靠绝对收益而生存的私募基金而言,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首先,管理人要把重点放在产品的合规风控和运营管理上,而非一味的急速扩张公司规模。其次,也需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将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首位。此外,人员的专业性也亟待提升,尽量避免由于专业知识不足导致的操作失误和风控疏漏。

证监会也在近期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持续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督促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坚持合规经营、重视风险防范,着力规范私募基金行业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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