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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将强制关店 市场监管总局酝酿严管网络虚构交易

出处:商经 网编:王晓然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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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月10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到,网店通过虚构交易、删差评等为自己和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平台对需要履行的义务规避等情形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于草案内容,公众意见反馈截至2019年8月10日。

《通知》第二章第六条第二十一的内容为“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授意他人发布不真实的利己评价等方式,为自己和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或者通过将自己的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作不真实的对比、对其他经营者作不真实的不利评价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方式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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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的内容强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存在管理制度缺失和重大缺陷,或者滥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等手段,或者以商业秘密、信息安全等不合理理由,规避、怠于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报送的义务,或者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妨碍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的。

拥有以上行为的主体,将由负责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失信名单后,主体会受到不得担任法人负责人、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不授予荣誉称号、不享受优惠政策等限制措施。

网络交易经营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责令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网络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出在线消费警示提示,不得为其提供平台服务。此举意味着,网店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将会被电商平台公告警示,而且还会被强制关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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