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白杨)7月9日,就7月8日沽空机构浑水研究公司(以下简称“浑水公司”)对分销商及财务造假的指控,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踏”)发布澄清公告称,坚决否认指控,并认为其属不准确及具误导性。安踏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自7月9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
在公告中安踏表示,浑水报告中所提述的所有本集团 25家分销商均为独立于本公司或其任何关连人士,且与各分销商并无关连的第三方。本集团各分销商拥有其自身的管理层团队,作出独立商业决定,并拥有独立于安踏的财务及人力资源管理功能,且并无相互控制关系。
安踏表示,安踏透过分销协议及相关指引规范其与分销商的关系,且近年来并无重大变化。安踏对中国的所有分销商采纳统一的批发折扣政策,并根据行业惯用的按照分销商的零售管理表现考核向其提供返利。安踏与其分销商之间并无任何管理费用摊分。
安踏也进一步强调了其分销商的自主权利。安踏在公告中说明,由于本集团大部分分销商均是于该地区内唯一销售本集团产品的分销商,在其各自的分销协议所列明的指定区域内销售本集团的产品,故本集团在销售及营销策略、市场管理及表现考核系统等方面会提出更多的指引及与彼等保持定期沟通,以确保于该区域本集团的产品获得业务成功。尽管有这些指引及讨论,分销商负责作出最终商业决定及自负盈亏。
安踏在公告中介绍说,“由于本集团分销商仅销售本集团的产品,本集团提倡及分销商全心欣然接受及分享本集团的核心价值观及企业文化,并将彼等视为安踏品牌的一份子。”
对于关于分销商是子公司的指控,安踏也在公告中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称:本集团获悉,有时候部分分销商为了推广业务的便利,会自称其为本集团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而并非以法律的定义来表述。有关声称并不是有意建立亦并非确定一个法律关系,而是仅表明彼等为安踏品牌一份子的事实。本集团亦为分销商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定期组织企业文化及战略研讨会,以确保 本集团的战略从品牌层面到分销商及其加盟商管理的零售终端,保持一致及有效沟通。为支持分销商,本集团允许该等分销商使用品牌名称“安踏”、安踏品牌 标志以及其他行政工具(例如电子邮件域名及通讯地址)。鉴于本集团与其分销商紧密的工作关系,存在个别雇员离开本集团并加入分销商或相反的情况。该情况乃为相关雇员的个人职业规划及决定,且在行业中并非罕见。
安踏称,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确认并不知悉其他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情况的任何信息,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对于浑水公司为何作出指控,安踏在公告中回应称:本公司股东应知悉相关指控反映沽空机构的意见,而沽空机构利益一般而言与本公司股东的利益可能并不一致,而且相关指控可能旨在蓄意打击对本公司及其管理层的信心并损害本公司的声誉。因此,本公司强烈否认指控,并促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审慎对待浑水报告及指控。
据悉,安踏将保留权利采取一切适当行动(包括展开法律诉讼程序),以保障合法权益免受针对安踏的任何毫无理据的指控损害。
7月8日,沽空机构浑水公司发布报告称安踏财务造假:已有确凿证据证明安踏控制大量分销商,制造有利其公司的财政报告造假。由此,也导致了安踏股价跳水,跌6.6%,报价为51.65港元。当日中午,安踏发布公告称,将在2019年7月8日13时正起短暂停止交易。此次事件,也让安踏的市值蒸发超过百亿港元,下滑至1384亿港元。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