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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建四级商业中心体系 近期重点培育通州城市副中心等 5 个区域级商业中心

出处:商经 作者:王晓然,徐天悦 网编:王晓然 2019-06-13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晓然 徐天悦)6月13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意见建议的通知。据悉,市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实施要求,在对全市商业服务业发展情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中提出,北京将调整优化商业中心体系,在全市构建广域级、区域级、地区级、社区级四级商业中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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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商业中心将与轨道站点、文化艺术、公共空间、物流配送空间紧密结合,提升商业空间的丰富性、活力、品质和效率。其中,广域级商业中心重点强化首都国家门户形象功能;区域级商业中心的建设强化外围地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地区级商业中心均衡全市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满足各类人群需求;社区级商业中心满足居民就近商业服务的需求,实现商业服务均等化、多样化,引导城市空间格局的优化。

具体来看,广域级商业中心服务地域面积超过百万平方公里,服务人口超过百万,主要服务国内外及本市消费者,与旅游、历史文化风貌展示相结合,具有广阔的辐射纵深,是集购物、文化娱乐休闲等多种功能,不限建设规模。全市将王府井、前门大栅栏设置为近期重点培育广域级商业中心。

区域级商业中心是集综合购物、文化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商业中心,在全市或区域内有影响力,有特色、对消费人群有一定的截流作用,主要服务于该地区以及外来消费者,覆盖较大范围,总体建筑规模不宜小于 50 万平方米,在设置上可与就业集中区结合设置,并与文化艺术、轨道站点、公共交通枢纽、公共空间紧密融合,设施内部包括零售、餐饮、娱乐以及服务等商业设施。依据北京城市规划空间布局的要求,在东、西、南、北等商业服务业设施有欠缺或者有居住人口量大合重点改造需求的地区,近期重点培育 CBD、石景山、回龙观、大兴西红门和通州城市副中心 5 个区域级商业中心。未来随着市场变化和城市发展需求,区域级商业中心可适当动态调整变化。

地区级商业中心主要体现综合购物和文化休闲功能,针对地区周边人群提供较高品质的消费休闲体验中心,一般辐射半径为 5 公里,设置规模以 15-30 万平方米为宜,最小不宜小于 5 万平方米,可以与办公区结合设置,并与公共空间、文化艺术、公交站点、轨道站点紧密结合。一般安排在地区规划的公共中心即人流集中的区域。目前北京现状商业中心如西单、金融街、建国门、五棵松等都为区级商业中心,重点进行存量空间的优化调整,对于新增的地区商业中心,由各区根据发展需求自行划定。

社区级商业中心满足日常生活消费的综合需求,组合超市、餐饮、修理、蔬菜零售等生活性服务内容,大型社区商业中心服务人口 3-5 万人;小型社区商业中心服务 1-3 万人,设置规模宜 2 万平方米左右,不宜低于 5000 平米。设置区域宜在广域级商业中心、区域级商业中心和地区级商业中心边缘 1 公里以外,以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便民利民和满足居民生活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销售和商业服务,建议设置为社区综合体,融合蔬菜零售、早餐、社区超市(含便利店)、末端配送(快递)、理发、洗染、家政、便民维修等基本便民生活服务内容和品质提升业态。

《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市建设国际一流的消费枢纽城市应取得重大进展,各主要商业中心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疏解区域物流中心和批发市场取得明显成效,合理利用腾退空间,填补基层商业设施欠账,基本便民商业设施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到2035年,北京目标建成国际一流的消费枢纽城市,城市商业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能够提供与优质国际交往中心、文化中心、政治中心、科技中心相适应的商业服务体系,形成反映古都风貌的商业、文化和旅游融合的特色商业体系。为市民提供保障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现经营方式转变和业态升级,形成配套完善、具有较高品质的街区商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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