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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推行“直接集港 船边直提” 跨境贸易便利化再提升

出处: 作者:王晓然,赵述评 网编:商业新闻中心 2019-05-09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晓然 赵述评)5月9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了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相关内容。从今年1月开始,天津港所有集装箱码头采取出口可以集装箱直接集港至码头;进口可以“船边直提”。相关举措节省了北京企业在天津海港的进出港时间、加快货物周转,减少货物在港时间。

北京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一年来,北京天津两地在以往合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联合联动,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和国际先进水平,推出了一批具有突破性的改革创新举措,符合世行评价标准的跨境贸易指标取得重大进展,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下一步,京津两地将继续加强密切合作,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为企业进出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港口发力,真金白银推动提效降费。据了解,2019年1月1日起,天津港所有集装箱码头采取出口可以集装箱直接集港至码头;进口可以“船边直提”。2019年2月28日起,全面推行《天津港码头、堆场操作时限标准(试行)》,向社会公开天津港口岸经营服务企业相关操作时限标准,所有从事天津港进出口集装箱业务的码头、堆场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加快货物周转,减少货物在港时间。

各集装箱码头陆运提、落箱月平均作业时效30分钟内完成比例达到60%,60分钟内完成比例达到90%,车辆通过闸口时间平均不超过2分钟,服务窗口办理业务时长不超过10分钟。天津港投入近4亿元新建智能化进出场无人闸口,彻底解决港口集港高峰时段拥堵问题;投入2.35亿元新置4台集装箱岸桥和9台场桥,扩大港口生产能力。

在降费方面。天津通过实施东疆港区、北疆港区海关监管流程和物流流程综合改革,减少环节,综合降低口岸费用。天津市自2019年1月1日起降低港口建设费收费标准20%。天津自2019年4月1日起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20%、10%和5%。

天津港口实行“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率先大幅调低外贸集装箱重箱装卸费率,20尺、40尺标箱分别降低60元、90元。上线全国首个覆盖全港区、全业务、全流程的天津市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次缴费,全港通用。建立100个连锁店,打造“阳光价格”升级版,受益量累计突破210万标箱,直接降低进出口企业成本3.7亿元人民币。2019年3月20日起,30余家船运公司降低中国地区THC码头操作费。

跨境贸易便利化是世行关注的十大营商环境指标之一。世行营商环境跨境贸易指标按照单证合规、边界合规两大类的费用和时间分别细化为8个分指标。世行对北京跨境贸易的评价,主要是考核北京企业在天津海港的进出口时间与成本,因此涉及京津两地的口岸与海关,特别是天津港的码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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