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告别论斤卖 报废车回收新政6月实施

出处: 作者:肖涌刚 网编:陶凤 2019-05-06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肖涌刚)汽车报废回收行业迎来发展新契机。5月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6月起实施。其中,允许将报废机动车的“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再利用,是新政的重大突破。叠加企业准入门槛放低等利好因素,报废回收行业的松绑,有望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市场。

根据此前规定,作为高附加值部分的报废车“五大总成”零部件,只能够作为废钢铁交给冶金企业进行“回炉”。老旧汽车报废基本当成废品“论斤卖”,按照市场价格计算,一辆家用轿车每吨的回收价格在数百元到一千多元不等,这意味着一辆车报废后车主能够获得的补偿仅在千元左右。由此导致了我国报废车回收率不高的现状。

而《办法》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而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郑书伟介绍,此举增加了报废汽车的剩余价值,有利于调动车主报废的积极性,会促进车主及时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车,这会对汽车的消费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同时,国家发改委会等十部委在今年1月底出台的促消费方案制定了六大措施促进汽车消费,第一项便是: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目前,我们国家汽车保有量是2.4亿辆,按照国际4%-6%的报废比例平均水平,未来我们的汽车报废规模是相当大的,消费者把一些需要报废的汽车及时报废,对新车消费、二手车消费都会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郑书伟进一步指出。

报废汽车附加值的提升对回收企业来说同样利好。并且,《办法》还对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

按照此前要求,企业从事汽车报废回收行业的要求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等。

而根据新政,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申请条件更改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和拆解设备、设施;有与报废汽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定性要求。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专家孙勇认为,“伴随着垄断被打破,各路资本进入,市场竞争加剧将有力地提升车主报废机动车的积极性。结合汽车下乡政策形成合力,肯定会推动机动车报废更新速度进一步加快,为我国汽车市场创造出一个更大的空间”。

不过,行业松绑也引发了对报废车、拼装车“死灰复燃”的担忧,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张要波就曾表示,2001年制定现行《管理办法》时,主要就是考虑解决上述车辆上路行驶,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危害人身安全等问题。

对此,新政也做了相应规定,例如国务院主管回收拆解的部门应当建立回收信息系统,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如实记录“五大总成”等主要零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各种信息,并上传到回收信息系统,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未如实记录并上传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也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对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回收拆解行为规范、零部件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等一些条款,做进一步的细化,让新《办法》尽快落地生根。

网友评论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