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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控禹阳要约收购致股东书未获董事会通过 金宇车城收关注函

出处:上市公司 作者: 高萍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9-04-24

北京商报记者 高萍)关于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控禹阳”)要约收购金宇车城(000803)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未获得董事会审议一事,在近日备受市场关注。4月24日晚间,深交所官网显示,交易所就该事项向金宇车城下发了关注函。

据了解,北控禹阳拟要约收购金宇车城股份,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5月6日。 金宇车城4月23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以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未通过《董事会关于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其中,金宇车城董事胡明、胡智奇的反对理由之一为报告书没有披露北控禹阳一致行动人北控光伏、天津富欢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存在重大遗漏。独立董事何云的反对理由为天津富欢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对于投资者决定是否接受要约以及北控禹阳是否具备要约收购资质存在重大影响,属于要约收购必须披露的事项。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金宇车城函询公司相关股东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并说明相关诉讼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前述情况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说明公司披露的报告书及北控禹阳前期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另外,金宇车城董事胡明、胡智奇的反对理由之二为北控禹阳一致行动人很可能存在大额债务未能清偿的情形,从而导致北控禹阳不具备要约收购资质。为此,深交所要求金宇车城函询相关股东并详细说明大额债务未能清偿的具体情况;结合前述情况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详细说明要约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具备收购人资质。

此外,金宇车城董事会审议未通过该报告书,交易所要求金宇车城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该报告书是否具备有效性。

同日晚间,金宇车城披露了北控禹阳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截至2019年4月23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4%。据了解,此次要约收购为北控禹阳向除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金宇车城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266万股,占金宇车城总股本的17.74%,要约价格为15.08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为,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通过优化法人治理与管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金宇车城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前,北控禹阳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亦未曾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与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收购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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