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北京老年旅游资金奖励政策增新规

出处:文化/旅游 作者:蒋梦惟 网编:尹文武 2019-04-24

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与文化相关的内容正在深度渗入北京的旅游新规之中。4月2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文旅局获悉,今年修订后的《北京市老年人文化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已正式出台。北京商报记者对比发现,与修订前的《办法》相比,本次新版《办法》中受奖励的老年旅游团队条件新增与文化体验相关的内容,即旅游过程中适时合理提供文化体验项目,丰富旅游内容。在业内看来,这项变化体现出在各级政府部门全面推行机构改革的背景下,本市文化旅游相关政策加速融合的新方向。

具体来说,根据《试行办法》,受奖励的老年人文化旅游团队除了需要在旅游过程中适时合理提供文化体验项目、丰富旅游内容外,还需要符合:在北京组团且旅游行为在京津冀区域内完成;人数在15人以上;60岁(含)以上游客占团队游客总数60%以上;位于北京五环外合法经营的住宿单位住宿一晚(含)以上等条件。根据旅游企业申报,对申报周期内排名靠前的企业分档次予以资金奖励,组织接待人次排名1-5名,每个企业奖励15万元;6-10名,每个企业奖励10万元;11-15名,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

近年来,北京的老年游客人群规模不断扩充,老年人对旅游产品的需求也日趋多元化,老年人已愈发不满足于“上车睡觉、下车拍照”这类形式单一的观光旅游产品了。在业内看来,本次《试行办法》中新增了相关的奖励标准就是针对相关供应短板而提出的。

“旅行社和旅游接待单位只有不断从旅游线路的选取、行程的设计、食宿的安排等方面入手,充分考虑老年旅游者的需求特点,深入挖掘需求的可行性,实现产品的差异化,才能进一步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更好地为老年旅游者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旅游咨询中心主任王琦直言。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