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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年旅游资金奖励政策增加“文旅融合”新规

出处: 作者:蒋梦惟 网编:旅游中心 2019-04-23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与文化相关的内容正在深度渗入北京的旅游新规之中。4月23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文旅局获悉,今年修订后的《北京市老年人文化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已正式出台。北京商报记者对比发现,与修订前的《办法》相比,本次新版《办法》中受奖励的老年旅游团队条件新增关于文化体验相关的内容,即旅游过程中适时合理提供文化体验项目,丰富旅游内容。在业内看来,这项变化体现出在各级政府部门全面推行机构改革的背景下,本市文化旅游相关政策的加速融合的新方向。

具体来说,根据《试行办法》,受奖励的老年人文化旅游团队除了需要在旅游过程中适时合理提供文化体验项目,丰富旅游内外,还需要符合:在北京组团且旅游行为在京津冀区域内完成;人数在15人以上;60岁(含)以上游客占团队游客总数60%以上;位于北京五环外合法经营的住宿单位住宿一晚(含)以上等条件。根据旅游企业申报,对申报周期内排名靠前的企业分档次予以资金奖励,组织接待人次排名1-5名,每个企业奖励15万元;6-10名,每个企业奖励10万元;11-15名,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也规定了多项奖励资金“一票否决”项目,比如编报虚假预算,套取财政资金等,存在这些行为的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奖励资金。

近年来,北京的老年游客人群规模不断扩充,老年人对旅游产品的需求也日趋多元化,老年人已愈发不满足于“上车睡觉、下车拍照”这类形式单一的观光旅游产品了。数据显示,当前北京老年人每年出游人次至少达700万左右。去年10月,北京市文旅局还曾发布《北京老年旅游发展报告(2017年)》(以下简称《报告》)披露调研数据显示,参与调查的老年人年平均旅游次数在一次以上的占比高达86.25%。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近一半的老年旅游者表示愿意选择自助游的旅游方式。当时,《报告》就建议,旅游企业应更充分地聚焦老年群体的旅游需求,开发适老特色旅游产品,特别是老年旅游者最感兴趣的生态风景类、温泉养生类和历史文化类等旅游项目,以满足老年旅游者的旅游需要。在业内看来,本次《试行办法》中新增了相关的奖励标准就是针对相关供应短板而提出的。

“旅行社和旅游接待单位只有不断从旅游线路的选取、行程的设计、食宿的安排等方面入手,充分考虑老年旅游者的需求特点,深入挖掘需求的可能性,实现产品的差异化,才能进一步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更好地为老年旅游者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旅游咨询中心主任王琦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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