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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利用“会员卡”预付费将强制第三方存管

作者:蒋梦惟 网编:旅游中心 2019-04-16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4月16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尚未充分激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有效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意见》提出了28项措施打通“堵点”,消除“痛点”,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近年来我国养老机构中普遍出现的、涉及大量资金的“会员卡”制度,《意见》明确,对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明确限制性条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

具体来说,《意见》明确了未来我国深化养老机构改革的方向,比如: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制定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细化评审标准和遴选规则,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方应定期向委托部门报告机构资产情况、运营情况,及时报告突发重大情况

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出促进养老消费的多项措施,其中包括:制定老年人产品用品目录,建设产学研用协同的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出台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回收和融资租赁办法,推进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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