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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演电影到卖电影 刘德华的商业转身

出处: 作者: 网编: 2018-12-13

12月13日,刘德华旗下公司映艺剧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艺剧团”)就被曝卷入欺诈传闻一事予以否认,并公开发表声明。而此次事件也让外界的焦点,再一次聚焦在了刘德华演员以外的投资实业上。回溯刘德华的成名之路,20余年的时间里,究竟是什么让他从演电影开始卖电影,从演员变身为老板?

否认诈欺

日前,香港媒体报道,映艺剧团被曝卷入欺诈传闻。聚善美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映艺剧团曾与聚善美公司达成合作事项,但在合作执行过程中,映艺剧团单方面终止其公司作为演唱会投资者资格,并将其公司的商标从海报中删走,之前按协议支付的投资款项都被没收,“公司先后取得华仔今年及明年演唱会的合作合约。更于今年5月同7月签定‘香港站’的投资协议书,7月26日公布演唱会海报,但后来商标忽然被删去。9月22日获发函,指‘聚善美’违反投资转让约定,所以终止双方投资协议,并没收投资款项”。

12月13日,映艺剧团就被曝卷入欺诈传闻一事予以否认,并发表声明。声明表示,映艺剧团确实曾与聚善美就《刘德华世界巡回演唱会2018至2019香港站》签订投资协议书,该协议清楚写明违约转让属不可补救的严重违约行为。市场不时传出聚善美违约转让的消息,每次聚善美都一一否认,其负责人更以性命担保绝无其事。

但映艺剧团于8月下旬得到聚善美违约转让该演唱会投资权予第三方的确实证据,在与聚善美当面对质时,聚善美负责人亦只好承认违约转让和道歉。经审慎考虑后,本公司正式书面通知聚善美负责人终止合作并按该协议条款没收聚善美投资款随后,聚善美方面表示对终止该协议不服,并要求继续投资刘先生演唱会,否则会采取刑事控告、媒体揭露等手段。

映艺剧团方面表示,公司有向聚善美指出若不服本公司终止合作的决定和按该协议没收投资款的权利,可按该协议规定将争议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但聚善美至今未有提出仲裁,反而根据台湾媒体报道,向台北检察院对本公司提出诈骗指控。映艺剧团至今未有收到台北检察院的任何文件。

历经挫败

1990年,在而立之年,刘德华迈出了自己人生中的重要一步,成立天幕电影公司,自己当起了老板。新公司成立后,刘德华凭借着自己的多年积累下来的好人缘,邀请到王家卫亲自操刀,以及除自己以外,包括梅艳芳、郭富城、刘嘉玲在内的一种明星,参演公司成立后的第一部电影作品《九一神雕侠侣》,在香港上映之后获得2000万元票房,并轰动一时。

然而一炮打响之后,却并未迎来顺风顺水的未来。但随后刘德华投资的多部电影作品,包括《九二神雕侠侣》、《战神传说》、《天与地》、《天长地久》等却一再遭受到票房的打击,几部电影中最高票房仅在1000万元左右,公司亏损、口碑一度下滑的困境伴随着天幕电影公司。

刘德华曾经透露,当年他开公司的时候投资了很多电影,几乎每一部都亏了钱,一部大概亏一千万左右,减去他自己的四百万酬劳,他自己还要垫六百万。

而曾谈到当时的困境,刘德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创立天幕后,众人都将其当做明星,而自己对任何人提出的要求都不懂得拒绝,“最后花了很多不应该花的钱,公司变得有点失控。”据悉,截至1995年,天幕电影公司累计亏损高达4000万,而在媒体曝光、银行催款的情况下,刘德华只得四处筹钱。

在影评人刘贺看来,当时真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却不是这高达4000万的欠款,而是一部导演、演员均素质过硬的电影《战神传说》。公开资料显示,该电影由洪金宝执导,而演员则包括刘德华本人、张曼玉、梅艳芳、和钟镇涛,在当时的香港电影界《战神传说》的整个团队均在业内占有一席之地。“在最后公映时《战神传说》的票房不太理想,6000万元的投资总额最后仅收回可3000万,高达50%的亏损也拉大了其公司的资金缺口给予了刘德华沉痛打击。刘贺如是说。

东山再起

当时间逐渐迈入2000年,刘德华也终于将此前亏损的欠款还清。打算东山再起的他与新合伙人麦绍棠预计重组天幕电影公司。而最终该公司的重启计划却以刘德华、麦绍棠双方争执不下闹上法庭为结局,而麦绍棠则要求刘德华向自己索赔1.5亿港币。在为期半年的拉锯战后,这出“闹剧”以刘德华推出由自己一手创立的天幕电影公司为告终。

即便如此,刘德华也未终止自己在电影行业上前行的步伐。不久后,刘德华再次创立了映艺娱乐有限公司,而自此之后,刘德华逐渐转变了自己的投资策略,以小成本电影为布局,并且开始关注新生导演。

2005年3月23日,映艺娱乐启动了“亚洲新星导”计划,支持了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中的7位年轻导演拍摄6部华语高清电影。

此前在公开场合,刘德华曾与小米CEO雷军谈及,当年做老板拍戏时,以为自己对所有事情都懂,但事实上那个时候真的不懂,“从1999年、2000年开始,我就从头再来,开了另外一家电影公司。那个时候才开始学会拍戏,它跟市场怎么挂钩,就是你能赚多少钱,你用多少钱去创业。”

2007年,映艺娱乐制作,由赵崇基执导、苗侨伟、陈奕迅及刘德华主演的《兄弟》跻身香港十大票房。随着电影事业的不断推进,以及更新公司战略,2011年,映艺娱乐出品的《桃姐》,在内地上映时成为了当月的票房冠军,香港与内地总票房相加超过1亿元。

据媒体报道,“该片总投资为1200万人民币,其中1000万用于制作,200万用于演员片酬,刘德华本人几乎不拿片酬,在影片公映前,刘德华已经做好了票房大败的打算,预估在300-500万元之间,但最终票房却一发不可收拾”,而当时,仅凭《桃姐》在内地创下的7049.9万元票房就创下了刘德华投资电影以来的最新记录。

谨慎和放手

也是从创立映艺娱乐后,刘德华除了投资目光发生转变外,其投资的规律也逐渐形成。在此前映艺娱乐开启“亚洲新星导”计划是,事实上,在内地导演中,刘德华最初看好陆川,但随着《可可西里》一路飘红,刘德华认为应该给更需要机会的导演。恰逢《绿草地》参加香港国际影展并获奖,27岁宁浩引起了刘德华的注意,于是刘德华投资宁浩拍摄了《疯狂的石头》。

当时除刘德华之外,大多数人对《疯狂的石头》都持保留态度,该剧剧组也是在四处寻求投资人的情况下“碰上”了刘德华。

这部随后获得了2007年第四十三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原著剧本、2008年第十二届中国电影华表奖优秀电影技术奖、亚洲电影大奖最佳编剧等诸多荣誉的影片,最初却是以300万元的成本,在没有配备专业级摄影器材情况下使用了DV拍摄,最终创造了2350万元票房成绩。

但回顾刘德华对其投资路线,也非贸然投资,刘德华曾表示,“宁浩一行团队在此之前连续两年参加了香港的某个剧本比赛,也赢了两年,而这个剧本恰好是宁浩此前的获奖作品。从剧本本身而言,刘德华观望了三年才终于“下手”。

在剧本逐渐落实到拍摄进度上时,刘德华却一改投资时的谨慎态度,给与了导演宁浩极大的创作空间,刘德华也曾表示过,宁浩当时拿着《疯狂的石头》实际可以找到500万的投资,但却要按照投资方的意愿来拍摄,在对比之下,刘德华虽然投资较少但却尊重了宁浩的意愿,让这个剧本以导演的视角完整的呈现出来。

针对此类谨慎和放手双重并重的投资方式,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认为,在目前影视行业寒流来袭的环境下,这种相近于投资技术研发的方式可以给予创作者更大的空间,因为影视剧创作更多是概率性事件,而这种投资方式较为长效。“未来如果这种投资模式可以成为一种风气,而非大量资本集中同一时间涌入,将会更有利于影视生态的建立”。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穆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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