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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指电子行程单覆盖尚存空白

出处: 作者:蒋梦惟 网编:肖玮 2018-06-21

屏幕快照 2018-06-21 下午10.48.36

《北京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至今即将满周年,相关制度设计的完善方向也逐渐浮出水面。6月21日,北京市人大赴相关网络旅游经营企业和景区进行实地检查,并就落实旅游电子行程单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座谈。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目前,《条例》规定的电子行程单制度仍存空白,出京或出境游是否需要填单尚无明确规定,而且7月起,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将正式上线,加上北京市内已有的部分景区及市级平台填单需求,未来可能一个团可能需要填三次单。对此,执法检查组多位成员代表都提出了出台配套方案等措施细化具体覆盖范围。

去年5月下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条例》将电子行程单制度正式“法定”了下来。根据《条例》,北京市对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活动实行电子行程单管理。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

《条例》规定,旅游行政部门向旅游者、旅行社、导游、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车辆驾驶人员、景区提供旅游电子行程单。旅行社、导游、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车辆驾驶人员、景区应当按照旅游电子行程单提供相关服务。而且,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监督为团队旅游服务的驾驶人员按照旅游电子行程单运行车辆,不得承运电子行程单以外的旅游者。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电子行程单制度确实在打击非法“一日游”问题上发挥了显著一定效果。市旅游委法制处处长李尊敬表示,去年北京市旅游委接到非法“一日游”投诉大幅下降了七成多。

然而,有旅行社负责人也表示,目前,电子行程单还未覆盖至对于组团业务、出境业务等非北京地接类型的业务。“虽然《条例》的表述没有特别强调仅针对北京地接有业务,但如果扩展到全业务范围,确实存在难度,包括系统的对接、人力的投入、后续的监管等”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李广还提出,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部署,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将在7月1日上线实施,目前很多企业的出境团队名单表、行程表、电子合同均已上线该平台,“但是,目前北京除了市级层面规定需要填写电子行程单外,部分景区也有自己的系统需要单独填写电子行程单,7月国家层面平台上线后、三个平台未整合前,每个团可能需要在三个平台间重复录入和转换,工作、成本负担确实较重。”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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