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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物超标 北京食药监局检出4批次不合格桶装水

出处: 作者:王维祎 网编:商业新闻中心 2018-05-20

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晓然 王维祎)桶装水是不少家庭的生活必备品,但不合格的桶装水可能因此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5月18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显示,4批次纯天然矿泉水被检出硝酸盐不合格。

根据公告显示,市食药监局近日组织抽检糕点及面包、猪肉及副产品、白酒、瓶/桶装饮用水4类食品共11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率约为96.58%。上述4批次不合格食品,全部为桶装水。其中,标称为北京山口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商标为赛冰的4批次纯天然矿泉水,不合格项目均为硝酸盐,经检测实测值分别为54.2 mg/L,54.0 mg/L,55.2 mg/L,55.0 mg/L,标准值规定为≤45 mg/L。

据市食药监局介绍,硝酸盐是有氧环境中最稳定的含氮化合物形式,也是含氮有机物经无机化作用分解的最终产物。硝酸盐作为环境污染物而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界中,尤其是在气态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中以及动植物体与食品内。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矿泉水中硝酸盐限量值为≤45 mg/L。

对于硝酸盐超标的可能原因,市食药监局称,一方面可能是饮用水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水水质污染,水源本身硝酸盐含量高,消毒不彻底导致的残留;另外也可能是饮用水生产企业管道钝化未清洗干净带入的污染。

相关资料显示,随着纯净水反复加热,纯净水内含有一些硝酸盐离子会转化为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具有潜在致癌风险,过量摄入会危害人们、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市食药监局表示,已要求生产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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