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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第三方开户交易戴紧箍 五大行为遭禁止

出处: 作者:记者 刘凤茹 网编:尹文武 2018-05-02

北京商报记者 刘凤茹)券商借助第三方平台开户交易的行为将受到约束,有媒体报道称,近日证监会下发《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开户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正在行业内小范围征求意见。《意见》对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机构支付与开户、交易等业务指标挂钩的费用等五大行为予以禁止。在业内人士看来,给券商第三方开户交易戴紧箍,有利于规范券商利用互联网开户、交易。

针对媒体报道的监管层下发《意见》的相关消息,北京商报记者曾向一位券商人士求证,该人士表示“此前听说过监管层将对第三方开户交易的行为进行限制,不过目前并没有看到相关文件”。上述券商人士表示,券商通过第三方开户交易的环节比较多,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比较大,因此监管层需要对第三方平台开户交易进行规范。

据报道,《意见》明确了证券公司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证券业务,并规定了券商五大禁止行为,一旦触犯即终止合作。具体来看,证券公司不得为第三方机构非法开展网上证券业务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为其提供交易下单的通道,将网上证券业务交由第三方机构运行,向第三方机构让渡承载网上证券业务相关信息系统模板的管理权,允许第三方机构违规更改网上证券业务相关信息系统模块的参数及其配置信息等。

同时证券公司作为开展业务宣传的责任主体,不得进行夸大、不实、误导性宣传,不得在展业过程汇总直接或通过第三方机构等变相向投资者返还佣金、赠送礼品或者输送其他不当利益;第三方机构不得以自身名义从事任何与网上证券业务相关的宣传推介活动。

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机构支付与开户、交易等业务指标挂钩的费用,不得采取“开户比赛”、“交易比赛”等方式诱导投资者进行网上开户、交易及相关活动。

《意见》还指出,证券公司不得向第三方机构提供证券业务相关客户信息及经营数据,不得为第三方机构接收、转发、截取、存储客户交易指令等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客户信息及经营数据提供便利。此外,证券公司不得违规通过互联网开通融资融券、创业板(首次开通)、新三板、分级基金、期权交易等复杂交易权限。《意见》进一步强调,情节严重的应暂停证券公司从事相关业务活动,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高管的责任。

上述券商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监管层规范券商通过第三方平台执行开户的情况,主要是通过第三方平台开户会造成资料不规范,以及资格审核不严格的情况。如果券商直接开户,会把控信息,包括视频验证等方式比较清楚。一旦放开的话,就会有很多虚拟账户等诸多问题产生”。有分析称,《意见》堵死了个别证券公司“打擦边球”,谋求短期内客户数量和交易活跃度快速增加的行为将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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